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根据县情实际,云阳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鼓励支持该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规范、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培育力度,鼓励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立足自主创新,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实体经营者开设经营性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经营店铺,引导实体经营者开展电子商务经营。
二是加强政策,助推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大发展。牵头抓好电子商务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对在县内办理工商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含网店)及关联企业,符合微型企业条件的优先落实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并将电子商务微型企业的重点发展区域放在“一环一线”(注:云阳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该县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发展区域,共11个乡镇)。制定适应该县农村电子商务特点的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督促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中有关网络交易合同的规定,确定一批重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同帮扶,帮助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网络签约行为,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
三是健全信用体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扩充有关农村电子商务的信息和内容,全面征集记录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引导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申领电子图标,在有关网站(网页)上主动公开其经营主体资格信息,提高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度。完善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状况,适时发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情况分析报告,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