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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局“三管”举措助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08 12:13 浏览次数:[2019-12-08 12:13次]

今年,渝北局将电商监管工作的基本方法从“掌握经营者”调整为“抓住开办者”,将电商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从“电商主体”调整为“电商载体(网站)”,主动适应新常态,增强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运用“三管”举措,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目前,市局电子商务监管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要求对重点网站和平台网站数据进行全面清理。该局共有“重点网站”8个,其中交易类非平台网站1个,信息类非平台网站7个,对这8个“重点网站”进行了数据录入,清理长期无法打开的网站11个。

 

二是强化信用约束,推进“信用管网”。首先,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将有违规行为的网络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失信成本”,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其次,充分利用“守合同、重信用”等激励机制作用,促进网络经营者守信经营。截至目前,该局对56家电商企业利用年报工作督促其认真履行企业信息公示责任,要求网上发布内容真实、合法,促进网络经营者守法经营。

 

三是规范网络市场,推进“依法管网”。首先,加强网络交易法规宣传。组织电商企业负责人进行网络培训,加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网络交易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其次,继续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网站,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实行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线上发现违法线索,同时加大对线下实体店、仓储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从源头控制电商产品质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截至目前,该局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件,罚款5万元,有效维护了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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