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媒体报道 | 典型案例 | 问题反馈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渝北局三举措认真谋划2016年电子商务发展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7 15:56 浏览次数:[2019-12-07 15:56次]

2015年,渝北局认真履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主题培育和管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库建档总数7650户,网站(店)10840个,新发展电子商务经营主体409户,重点网站标注比率为1.84,全年按时认领率和完成认领率均为100,电子标识发放比率达到86.68。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渝北局从三个方面积极部署2016年电子商务发展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指导各所走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宣传“互联网+”的重要意义,指导企业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使用互联网进行营销;结合电子商务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主体准入制度,完善电子版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新开设的电商企业,强化登记备案,为建立信息档案提供保障;指导企业个体贴置工商电子标识,将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公示在互联网上,积极推行诚信经营、杜绝违法等内容的行政指导。

 

二是强化电子商务主体巡查监管。根据《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规范》,落实电子商务网上监管责任及职责,明确网上监测巡查内容,规范网上巡查记录,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以“统一搜索监测、属地建档巡查、联合执法办案”为原则,依法规范监管各类网店。对于违法情节较为轻微的,责令督促其限期改正;对于涉及合同违法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甚至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坚决严厉查处,或者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等。

 

三是强化电子商务案件查办。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合作,推行科与所联动办案机制,克服电子商务监管的畏难情绪,以互联网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为突破口,查处网上违法经营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回到页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报警岗亭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邮编:401147
渝ICP备090079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