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都局立足电子商务发展监管职能,通过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形成内部齐抓共管,外部综合运用宣传引导、龙头带动、实体覆盖、主体落地、行政指导等措施,促进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初步形成,并初见成效。
一是齐抓共管。实施项目管理,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各工商所以及微企科、企业科及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职责,将电商发展纳入相关业务统筹规划安排,形成发展合力。
二是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电商发展问卷调查活动,组织实施电商主体实地走访座谈,覆盖全县200余户电商及非电商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氛围日渐浓厚。新发展电商主体805户,增幅达60.6。
三是龙头带动。以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电商发展潜在对象;培育扶持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电商主体成为电商龙头,新发展电商平台1户,累计达3户;鼓励扶持电商主体提速增效,2户电商主体实现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
四是实体覆盖。把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叠加到电商主体,通过创办微型企业电商主体等形式,为电商主体给予资金、融资等扶持,使电商主体实体化。新发展电商微型企业2户。
五是主体落地。采取物流和快递倒查方式,跟踪掌握辖区电商主体真实数量以及经营地址,实现主体“落地”,为服务的延伸和监管覆盖创造了条件。
六是行政指导。运用网上巡查、实地走访和案件查处等方式,对电商主体经营行为开展行政指导,促进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累计对132户电商主体进行了行政指导。